济南元首针织股份有限公司
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
为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,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,保障居民身体健康,维护生态环境,根据有关法律﹑法规,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》。
第一条 公司对产生废物的管理须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。遵循环境保护“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的工作方针,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步规划、同步实施、同步发展。实现经济效益,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的统一。
第二条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,实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,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的原则。
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,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。
第四条 公司设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,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,监督和协调。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日常监管。
组 长:总经理
副组长:设备动力部处长
组 员:设备动力部、安保部。
职责:
1. 组长及副组长
负责厂内的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工作,主要职责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
a)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危险废物环保法规与标准,负责环境管理、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新技术推广。
b)掌握危险废物状况,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、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及应急预案,并组织实施,进行业务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。
c)组织和协调环境监测工作的正常运行,定期检查环保设施运转情形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2. 设备动力部人员:负责协助组长及副处长厂内的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工作,出现异常或突发情况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。
3. 危险废物储存管理人员: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及本公司《危险废物管理制度》,保证危险废物管理无泄漏、无丢失。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主管领导。
4. 环保统计人员:负责实事求是统计各类危险废物相关数据,建立危险废物档案和环保统计。有异常及时向环保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。与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联系处置事宜,严格执行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》。
5.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设备动力部责令限期整改,并依照公司奖惩制度进行相关处罚。
(1)对于申报登记制度登记弄虚作假的。
(2)私自排放废物,不按规定贮存危险废物的。
(3)拒绝环境监管部门现场视察,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,敷衍硬塞的。
(4)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﹑贮存﹑利用﹑处置的。
(5)对相关部门玩忽职守,徇私舞弊的公司将根据事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6.未尽事宜,依照其他相关管理制度执行。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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